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分費繳交申請時程公告(大學部延修生及擋實習生適用)

自1092學期開始,學分費繳交申請改為線上申請,申請單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,請於規定期限內至學雜費管理系統列印繳費單並繳費。

 

  • 申請路徑:學生資訊系統各項申請→學分費繳交申請
  • 申請對象:(1)大學部延修生修課學分數小於或等於9學分

(2)大學部被擋實習之在學生修課學分數小於9學分

 

請同學務必確認課表及學分數無誤後,再提出學分費繳交申請。

如有問題,請聯繫教務處各系承辦人

 

學分費繳交申請流程請參附件1、學分費繳費單列印流程請參附件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