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
定義與申請流程
ㄧ、定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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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 |
輔系 |
學分學程、微學程 |
定義 |
目的在培養專長(就業取向),學生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時,其學位證書除敘明主修學系及授予之學位外,另加註雙主修學系及授予之學位名稱。 |
目的在培養次專長(興趣取向),學生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,畢業證書加註輔系名稱,不另授予學位。 |
大學「學程」指的是因應產業或社會需求,針對某類知識,尤其是新興學問,由單系或跨院系開的套裝課程,學生修滿學分學程或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,經審核後由學校另核發學程學分或微學程證明書。 |
二、申請流程:
學系 |
輔系 |
雙主修 |
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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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衛生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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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科技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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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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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治療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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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醫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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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養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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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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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務管理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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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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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用化妝品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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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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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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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申請
一、依據各輔系辦法辦理 (點閱)
二、申請規定:
各學系學生得自就讀學系起至最高修業年級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向設置輔系之學系申請選修輔系。
學生申請選修輔系,須於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辦理申請手續,經主系系主任同意及輔系審查通過後,送教務處備查。
三、申請方式: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/ 各項申請
雙主修申請
ㄧ、依據各雙主修辦法辦理 (點閱)
二、申請規定:
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,得自就讀學系起至最高修業年級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申請加修其他性質不同之學系為加修學系,但申請以一系為限。
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,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手續;經本系系主任同意及加修學系審查通過後,送教務處備查。
三、申請方式: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/ 各項申請
學分學程申請
一、各學分學程辦法
開設單位 |
學分學程 |
人文與科技學院 |
科技法律學分學程 |
領導與創新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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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財產權法跨域微學程 | |
跨域永續發展微學程 | |
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|
中草藥生物技術學分學程 |
中醫藥養生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 《跨校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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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學系甲組 |
中醫藥學分學程 |
公共衛生學系 |
公共衛生學分學程 |
公衛醫療大數據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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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學研究所 |
腦疾病學分學程 |
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學系 |
人工智慧醫療學分學程 |
生物醫學工程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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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照護學院 |
(包含「長期照護學分學程」、「長期照護預防及養生微學程」、 「長期照護臨床實務微學程」) *只能擇一申請* |
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 |
安全衛生管理學分學程 |
環境管理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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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務管理學系 |
長期照護管理學分學程 |
病歷資訊管理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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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產業管理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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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產業與休閒管理學分學程 《跨校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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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雲學分學程 《跨校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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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醫療創新管理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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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|
生物技術學分學程 |
精準醫學學分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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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用化妝品學系 |
藥妝與設計學分學程 《跨校》 |
二、申請規定:各學程得訂定修讀該學程學生之資格及人數限制,請依各學分學程規定辦理。
三、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/ 各項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