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(110學年度)【暑修第一期選課及繳費公告】

一、暑修線上選課時間:1110530100011105311600

注意事項:

()選課前請至「課程查詢系統」查詢暑修開課之課程,學年度請選擇「110學年度」,學期請選擇「暑修第一期」,並於暑修線上選課時間內至選課系統」線上選課

()依本校「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第二條規定: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者,可申請參加暑修。除有下列情形之學生,其他學生無法進入選課系統選課。

1.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。

2.因轉學、轉系須補修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者。

3.因修讀雙主修、輔系、學分學程所需之必修科目者。

4.因休、復學致無法於學期中修課者。

5.應屆畢業生需重修或補修後,始可畢業者。

()當學期正在修習之課程,只得參加第二期暑修。(線上登記時間另行公告)

()暑修兩期選修學分總數最多不得超過十五學分,並不得衝堂

二、暑修學分費繳費時間:1110607100011106121800

注意事項:

()暑修學分費每學分新台幣 2,000 元整。

()請於公告繳費期間於華南銀行學雜費管理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。

()各課程繳費人數未達10人不予開班,若人數不足而學生願補足10人之學分費者,始得開班,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。

()除因課程停開外,繳費後一律不得要求退費,請同學於繳費時慎重考慮。

三、公告補繳差額課程時間:11106161000

注意事項:

()繳費後若該班人數未滿10人,教務處將公告需補繳差額之科目及補繳金額。

()請於公告繳費期限內至校本部卓越大樓10樓教務處領取補繳差額同意書並至出納繳費。

四、補繳暑修學分費差額時間:1110620100011106221600

注意事項:

()繳費期限過後未補繳差額視同放棄課程,退選其選課資料且原繳交費用不予退費。

()若補繳差額未達開課標準,則該科目停開,停開之課程將由教務處統一辦理退費。

 

聯絡人: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徐先生 分機1128